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四川峨眉山事业单位考核招聘34人公告
2018-04-18 08:24: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和乐山市人社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含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报考执业地点所在乡镇卫生院。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2018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考核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我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具体岗位见《2018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峨眉山市委党校、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峨眉山市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及电话:

峨眉山市委党校:赵小燕 0833-5522221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朱建宏 0833-3077049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汪丽君 0833-5522980

报名地点:报考市委党校职位的在峨眉山市委党校(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西路104号),报考卫计系统职位的在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西路102号),报考广播电视台职位的在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峨眉山市名山东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