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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庆元县事业单位招聘63名公告
2018-04-18 08:23: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庆元县青少年宫声乐教师岗位总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向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提供报考所需毕业证书(应届生)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2.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进行设置。

3.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或全日制本科”的,所学专业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4.高学历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该岗位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6122592;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原标题:2018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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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