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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六安市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4月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4-10 18:37: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此次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86名工作人员。其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拨、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裕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工作经历证明样式详见附件5:《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21日(作息时间:8:30-11:30,2:30-5:00)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卫计委九楼会议室(九中对面)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限须2年以上)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