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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四川仪陇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2018-04-10 18:45: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仪陇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8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仪陇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详见附件《仪陇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仪陇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县(市、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招聘资格。

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中,每个考生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违者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8:30—2018年4月20 日12:00。

报名地点: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所需资料:

⑴《报名表》1份(见附件2);

⑵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需写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层次等情况)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⑷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范围: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7:30。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岗位招聘名额,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