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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2018-04-10 18:54: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3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温州市瓯海区能源监察大队、温州市瓯海区民政执法大队、温州市瓯海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温州市瓯海区环境监察大队、温州市瓯海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等单位属于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事业单位(简称“参公待批单位”)。上述单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招聘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若不符合参公条件,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取得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上传该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报考岗位代码为0201、1201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5、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6、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8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8年4月17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网址:http://rsks.ouhai.gov.cn/(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8年4月17日0时—4月19日24时。

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4月20日0时—4月25日24时。

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4月26日0时—4月27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4月27日17时—5月2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5、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8年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06室)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