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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1410人公告
2018-04-10 18:39:40 来源: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被开除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代课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8年4月10日已达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人员。

9.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内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6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应届毕业生限生源地必须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18年4月10日(含)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的人员。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四)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的特设岗位,按代课人员户籍所在县市区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备案的所在县市区报考。

(五)面向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的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户籍人员报考。

(六)市直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必须是符合《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贵政发〔2015〕1号)规定的人员。

(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须是在贵港服务期满2年且在岗或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等次以上;并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协议书和相关证书。

三、加分办法

(一)少数民族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核实。

(二)代课人员报考专设岗位加分办法,按贵政办〔2008〕42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加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止。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7:30。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2018年4月13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特设岗位(含放宽年龄代课人员)、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专设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面向贫困县边远艰苦乡村学校特设岗位的报名人员统一在2018年4月13日—15日(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同主动放弃。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必须统一在2018年4月13日—15日(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到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凡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