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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省珠晖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2018-04-10 18:54: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笔试成绩合成:

综合岗位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文秘岗位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6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50%+申论×50%。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时间另行公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http://bm.hnrcsc.com/bm)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衡阳市珠晖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各拟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待定。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珠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终审。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工作人员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龄。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