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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福建福安市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2018-03-31 14:14: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安经济开发区、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委组参〔2018〕24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人社〔2018〕83号)核准,现将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8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在笔试入闱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5日至2000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年龄为“30岁、35岁、40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面向地区“福安市”指2018年4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市内外高校的福安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生及宁德市内大专以上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宁德市、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复核时提供)。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上半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8年4月20日上午8:00至4月25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jndrs.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要求为.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018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和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8988550。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垂询上述电话。

(二)资格初审。由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 0593-8988550。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8年4月21日上午8:00~4月26日上午12:00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8年5月3日~4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定于5月4日上午8:00~12:0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网络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