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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靖江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2018-03-31 14:23: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 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2016至2018年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2015年及以前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取得执业资格(助理以上)或技术职称。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 4月7日至2000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4.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以下简称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卫计委),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公开选岗、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靖江日报》、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靖江人才网、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 4月7日- 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4月7日-4月11日5:00。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4月11日-4月13日5:00。

2.报名地点: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办公室(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大道一号行政中心,行政主楼508室),联系电话:0523-89180508。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

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员的各类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者的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靖江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5)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5年及以前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考生,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靖江市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