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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江市玉龙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院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18 16:39: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5.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初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在考察工作中一并开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

  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签订就业协议。通过考察后的考生按规范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拟招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招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八)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5.已就业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前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六、人才待遇

  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发〔2021〕8号)《玉龙县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玉办通〔2021〕13号)文件精神,试用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按以下标准予以激励:

  (一)招聘的紧缺急需全日制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二)如未满5年服务期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需全额退回一次性安家费。

  七、纪律监督

  从事招聘过程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玉龙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88-5330023。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要求具备执业准入资格的新聘用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二)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江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丽人社事〔2019〕66号)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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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龙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院紧缺急需人才招聘计划表

  玉龙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院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关于同意参加玉龙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院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考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