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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52人公告(含教师岗36人)
2018-03-31 14:10:49 来源: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二)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报到证(登记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不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三)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四)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云南省留学人员学历认证机构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五)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不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考生又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考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只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条件、报名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进行比对审验,因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登记证、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可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资料下载”栏“2018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相关表格材料下载”处下载)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3.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考生,由院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院校印章)。

《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和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为正式报名前(2018年4月15日)。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