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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普洱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70人公告
2018-03-31 14:22: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6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3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4年、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6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8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九、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应届生指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毕业生。

(二)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岗位的,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就业的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在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

(四)参加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和各县(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特别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普洱市人社局 0879—2129579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0879—2141632

普洱市保密局保密技术检查中心 0879—2189781

共青团普洱市委 0879-2122729

普洱市科普咨询服务中心 0879—2145297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0879—2200498

普洱市环境保护局 0879—2310761

普洱市气象局 0879—2887018

普洱市民政局 0879—2828110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0879—2144638

普洱市司法局 0879—2189374

普洱市文化体育局 0879—2189095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879—2888292

普洱市水务局 0879—2123075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0879—2311980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0879—2828926

普洱市林业局 0879—2125793

普洱市农业局 0879—212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