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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靖江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2018-03-31 14:23: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

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卫计委提出意见,经靖江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 4月14日(上午8:30~11:0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类别相关知识,其中中西医结合按中医大学科专业进行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4.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靖江市人社局和靖江市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通知书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8 年 4月20日(上午8:30~11:00)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如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体检前,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其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专业类别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