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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22 19:07: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赣榆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技术和综合服务,为全县城乡居民身心健康提供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赣榆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2、招聘条件:
(1)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
(3)具备招聘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统招应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具备相应资格的年龄适当放宽,详见附件一;
(5)身体健康。
二、报名
  1、报名人员根据岗位代码填写报名表1份。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赣榆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凡是有工作单位者,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地点:赣榆县黄海东路卫生局人事科(赣榆县新城区) 。
3、联系电话:0518-86263658。
4、费用:笔试费按100元/人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5、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县中医院出现岗位核减时,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中医学岗位,其他招聘单位出现岗位核减时,将核减的岗位数并入临床医学岗位。
紧缺专业岗位经上级招考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6、县卫生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题,统一试卷。试卷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的领取: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到县卫生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因手机关机、拒接电话等导致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
2、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公布地点:赣榆县人社局网站(http://gyhrss.com)及赣榆县卫生局网站(www.gyws.gov.cn)。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用按实收取。
五、考察、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工作(学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赣榆县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之后进行选岗,同一专业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依次选岗签字,每人限选本专业的一个职位。
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卫生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为:
赣榆县卫生局:0518-86991517;
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6229831。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赣榆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