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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从江县扶贫工作招聘100名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2018-03-28 08:4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临时聘用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00名(其中面向退伍军人招聘20名),主要从事扶贫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临时聘用人员主要安排到县扶贫办、县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扶贫工作站从事扶贫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见附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工资标准: 2200元/月(1800元/月基本工资+400元/月绩效),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视工作表现再决定是否续签。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江县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4月1日,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三)学历、专业条件

应聘者要求具有中专(高中、职高、中技)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专业不限。

(四)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岗位所在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招聘工作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加分认定、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六个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名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者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到从江县扶贫办报名。由县扶贫办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50元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从江县扶贫办(从江县城北上行政中心3号楼4楼)

若招聘退伍军人的岗位不足1人,则该名额转为普通岗位招聘。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不含招聘退伍军人的岗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取消或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加分认定

加分条件:1.建档立卡贫困户加2分;2.户籍为所报岗位乡镇户籍加2分(本加分项只适用于乡镇扶贫工作站招聘岗位,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县扶贫办招聘岗位不予加分)。

满足条件的应聘者可在现场报名时或报名时间结束前(2018年4月13日17:00前)向县扶贫办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予以进行加分认定。报考者同时满足两项加分条件的,可以重复累计加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增加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认定的加分分数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