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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18-03-24 11:15: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8年3月2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18年3月29日16时准时关闭,2018年3月29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8年4月17日9∶00后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安专业科目以《2018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乙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

2.专业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3.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

甲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公安甲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成绩×30%

公安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公安专业成绩×40%

海南省户籍(海南省生源)的黎族、苗族、回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直属单位、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所属单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分别为(1)市(地)以上机关线:含省直机关、洋浦法院、海口市直机关、三亚市直机关、三沙市直机关、儋州市直机关;(2)非少数民族县(市)机关线;(3)少数民族县(市)机关线;(4)非少数民族乡镇机关线;(5)少数民族乡镇机关线;(6)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党建网(南海先锋网)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按以下办法计算: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入围面试比例按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4)所设比例确定。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党建网(南海先锋网)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四个类别分别划线:1类线65分:含省直机关、洋浦法院、海口市直机关、三亚市直机关、三沙市直机关、儋州市直机关。2类线60分:含各县(市)直机关、非少数民族乡镇机关。3类线55分:含各少数民族乡镇机关。4类线50分:含被确定为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