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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269名公务员的公告
2018-03-24 11:14: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4日前的工作日将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7楼0727办公室,咨询电话:028—2611098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二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8年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8年6月下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70%+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拟于2018年6月下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非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7月13日至16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缺考、违纪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