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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招聘36名编外人员公告
2018-03-24 10:52: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26日至2000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18年漳州市龙文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报考者本人的毕业证书、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

(七)2018年 3月26日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人员,漳州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漳州市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者。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政纪处分等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1)报考地点: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蓝田经济开发区梧桥南路景山机关大院1号楼7层)。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复印件。

2、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3、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技能考试两种方式进行,每个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

(一)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上明确为准。

(3)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开考或调整招考人数的,由招聘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报名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报考者的笔试卷面成绩应达到50分以上为合格。

(5)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联[2007]7号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组通[2013]86号执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政办[2013]87号执行。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有关加分材料请于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报名截止日后)按不加分处理。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