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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6928名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2018-03-24 11:14: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九)公示

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通过新疆党建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对空缺职位适时发布公告、开展补录。

自治区各级各类机关面向社会新录用公务员办理录用手续后(不含政法专项编制新录用的人民警察,南疆四地州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全部到南疆四地州农村幼儿园支教一年。支教工作结束后,支教人员回原招录机关(单位)工作。支教考核情况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公务员登记的主要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意见》(新人社发[2010]145号),新录用人员须参加初任培训。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垂直管理系统、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

(二)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公务回避。

(三)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八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在机关主要领导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五、信息发布

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其中:

(一)网络报名、成绩查询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进行。

(二)公告、简章、公示、政策解答通过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进行。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相关部门负责解答(附件9)。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说明.docx

\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

\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docx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doc

\2018年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x

\咨询、服务、监督电话.docx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8年3月20日

来源:

http://www.nqs.gov.cn/nqs/pmain/55/20180321/125043259415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