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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苏州市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018-03-22 08:53: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九、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姑苏区人社局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均安排在各事业单位工作,按照工作需求、岗位匹配度等原则进行首次分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交流及相应值班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582305。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330737。

原标题:2018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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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