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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8-03-21 09:58: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全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八)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由我省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是指2016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及以后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经网上报名、现场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后,参加全市统一招录。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考录政策待遇,可以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报考“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的,应符合我市本土优秀人才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后,缴费确认,参加全市统一招录。

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名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