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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重庆开州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0人公告
2018-03-21 09:43: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1.《开州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2,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核实验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由高校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加盖鲜章的,不予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原件。

4.报考人员若为开州区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

5.报考面向贫困生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须根据本人所属贫困生类型,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2)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以及提供的书面证明;(3)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4)本人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残疾人证和残联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在面试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为1:2。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规定面试比例,则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计算的招聘指标=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整数);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无法递减(只有1人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的,考生各科笔试成绩不低于同类别招聘岗位中已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对应科目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若某招聘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60分,则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该面试组考官评出该考生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考生签字确认,次日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