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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张掖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2018-03-10 08:38: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为张掖中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市内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需二级甲等以上)。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拔尖人才和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教学成绩优异,近5年至少具有2年及以上高三年级教学经历。

6.组织管理能力较强,近5年具有3年及以上高中班主任工作经历。

夫妻双方一方在张掖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另一方在张掖市五县普通高中工作,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4条,并具备5-6条中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招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按政策规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或正在立案审查者。

3.近5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不合格者。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遴选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教师各2名。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3月16日。

报名地点:张掖中学厚德楼302室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30661076(李老师)13830662972(殷老师)

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二)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结束以后,分招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在6人以上的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不足6人的学科,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从事各方面工作经历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证明,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或干部三定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在招聘过程中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

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授课和提问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招聘考察对象。

(六)考察

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上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会议研究

张掖中学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