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2号)
2018-03-06 17:41: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长春市传染病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计划招聘骨外科主任1名(正高级职称)。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2年3月5日至2000年3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3月17日每天9时至15时

报名地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至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2018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拟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确定并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人选按资格初审合格后的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长春市传染病医院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