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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3月公开招聘2名播音员公告
2018-03-06 17:56: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2名(女性1名,男性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播音员2名(女性1名,男性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全县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一般干部(含未转正的服务期人员)。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播音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形象气质佳,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声音宏亮、吐字清晰、语言流畅。有普通话一级乙等(含)以上证书或有播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择优聘用。

6、符合招聘计划表中所列岗位的其他报考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通过张贴公告和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目测符合招聘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准予参加初次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文广局、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

1、初次面试

2018年3月9日进行初次面试。初次面试采取自我介绍与简短解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解说词自选。自我介绍主要是指个人简历、特长、对播音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个人初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初次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身高、举止仪表、普通话标准程度、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方面进行简单的考察,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初次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

2018年3月12日进行复试,复试的播音词随机选取。复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当场公布。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正式上镜播报范围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生复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正式上镜播报。

3、正式上镜播报

2018年3月15日进行上镜播报,正式上镜播报同一条新闻稿件,在演播室统一录制,上镜服装自备,上镜成绩当场公布。上镜结束后,根据上镜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生上镜成绩并列的,同时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2018年3月16日组织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2018年3月17日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通过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个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式进行。对政审不合格者,按复试成绩,依次进行体检递补后再进行政审。

(六)公示

2018年3月18日根据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招聘手续,安排上岗。

(七)管理方式及待遇

招聘的播音员,属正式职工的,办理调动手续,按项目人员对待,待有编制后逐步入编;属未就业人员的,按照电视台聘用人员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者,与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合同期内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期同类正式职工标准确定,聘用期满,确需续聘的,考核合格后签订续聘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面向社会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