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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刘海粟美术馆招聘2人公告
2018-03-02 17:03: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刘海粟美术馆是我国首座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省市级国家美术馆,集收藏保管、学术研究、展览陈列、教育推广、文化交流等功能于一体,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信息技术主管1名以及财会人员1名(均为专技岗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信息技术主管

1、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美术馆微信、电商APP、官方网站等新媒体的设计、开发、维护和对外项目合作。

(2)协助部门管理美术馆基础信息平台、办公系统和新媒体平台的规划、开发和维护。

(3)协助主任管理文创信息部的日常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

(2)有二年以上微信、电商APP、网站等实际设计、开发、运营等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和项目策划能力,能团结下属高效完成工作。

(4)有丰富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验或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经验者可优先。

(二)财会人员

1、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划转、核算内部往来款项,到款确认,及时登记现金、银行记账。

(3)现金、银行凭证制作、装订、保管。

(4)协助财务预算、审核、监督工作,按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5)核查合同、制作账目表格,协助财务主管做好各种账务的处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及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证书。

(2)具有较强的会计业务专业知识和财务经验,并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财经法规、税务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政策法规。

 

(4)熟悉银行结算业务的处理。

(5)善于处理流程性事务、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

(6)熟悉掌握财政平台软件和计算机的运用。

(7)工作细致,责任感强,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截止至2018年3月23日17:00时止。

2、报名方法:应聘信息主管人员将《刘海粟美术馆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rczp@shwgpx.org ,应聘财会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zhaopinhui@eastjob.cn,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请注意: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但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单独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单独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未通过面试者也不再单独通知。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