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18河北承德技师学院选聘教师36人公告
2018-02-23 07:59: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摘要: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6名教师。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6名教师。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承德技师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本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36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承德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公开选聘专任教师36名,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2018年3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和往届毕业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1983年2月23日——2000年2月21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优先条件

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照学历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学历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由承德技师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决定。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初审、测评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拟聘人员公示、复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8 年2月22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hecd.lss.gov.cn)、承德技师学院网站(www.cdjsxy.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日下午17:00点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承德技师学院办公室(办公楼313室),联系电话:0314-2072526(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大石庙偏岭承德技师学院,市内乘坐1、13路公交车交警支队下车即到);

4.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文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6张。

5.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有伪造、涂改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面试资格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测评与考核

测评与考核通过试讲和问题答辩(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为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在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前,考生需要到承德技师学院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并公布试讲教材。(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