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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崇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3人公告(第二批)
2018-02-23 08:03: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结合崇阳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2017年度第二批)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崇阳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2017年度第二批)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 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一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崇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大厅(文昌大道1号)。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崇阳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有关部门协助配合进行。试题和面试考官全部实行外包。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后)5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 2018年3月24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为崇阳县第二实验小学,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 2018年 3月2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崇阳大道171号,联系电话3326736)领取。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3、笔试类别及形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类。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导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不足1:3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6、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在中国崇阳网和县人社网上统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重点测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映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特殊岗位面试需要采取课堂试讲、实际操作等形式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