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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淄博市事业单位招聘729人公告
2018-02-22 09:54: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综合类(A类)岗位和专业技能类(E类)岗位。其中:

A1类岗位(管理岗位)、A2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A5类岗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E类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市同步,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工作由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组织。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名单详见附件4)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或本科的岗位。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8年2月27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8年2月27日。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dzb.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09:00-3月3日16:00。

审核时间:2018年2月28日09:00-3月4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3月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