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湖北省巴东县直接招聘49人公告
2018-02-10 17:59: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充实全县人才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巴东县直接招聘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巴东县计划2018年在工程建设、“大数据”、宣传文艺等领域直接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巴东县2018年直接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本科生应为第一批本科院校(以招录时录取专业批次为准)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应为获得硕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博士研究生应为获得博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再适度放宽。

(三)岗位资格条件

见附件1《巴东县2018年直接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在各级招考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巴东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招聘引进的人才,一年聘用期内工资实行年薪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薪总额为10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薪总额为15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薪总额为20万元。招聘引进的人才除年薪以外,一年聘用期内还享受5000元的生活补贴。

(二)居住保障

1.入住人才公寓。招聘引进的人才在县内有公租房工作地工作的,可直接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租赁费用全免。在无公租房工作地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为其租赁住房并承担租赁费用。招聘引进的人才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仍可租赁人才公寓,费用自理。

2.发放安家费。对招聘引进的人才给予最高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安家费分五年发放,每年按20%的比例予以支付。具体发放原则为:招聘引进的人才上岗后的首月,随工资发放第一年度的5000元安家费。招聘引进的人才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过双向选择,已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办理续聘手续的,其在岗位工作的四年中,每年度考核合格时支付5000元安家费。招聘引进的人才一年聘用期满后,未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办理续聘手续的,不再支付剩余的安家费。已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合同的,按照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三个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住房补贴。

四、引进人才方式

引进方式为直接招聘方式,实行双向选择。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确定为引进人选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到期后,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和全州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条件的,可优先参加本年度全州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经面试、考核合格后批准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符合岗位履职要求但未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续签聘用合同;不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或无续聘意愿的,用人单位足额兑现合同待遇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