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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阿勒泰地区喀纳斯景区招聘40人公告(第一批次)
2018-02-10 18:01: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当前喀纳斯景区用人需求,切实加强景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喀纳斯景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0名聘用人员。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服务期限等时限的,均截至报名日期(含当日);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毕业生。

2.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3.在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均含试用期,并截至报名日期(含当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报名地点: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04室(布尔津县津东路3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906-6526271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执《喀纳斯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

喀纳斯景区党委政治部干部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明示。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考试次日在喀纳斯景区官方网(http://www.kns.gov.cn)公布笔试成绩。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六、面试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入闱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喀纳斯景区官方网(http://www.kns.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于笔试成绩公示3天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且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由景区党委政治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