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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湖南长沙县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98人公告(医疗岗)
2018-02-10 18:03: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6、报考县政府办选调岗位、县法制办选调岗位的人员,待差额考察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县政府办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新媒体运营岗位、县大数据中心招聘岗位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全过程。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县政府办选调岗位、县法制办选调岗位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5、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选调)人员。

2、拟录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有关手续,拟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

3、对录用(选调)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4、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所有录用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编内人员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5、招聘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6、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1459、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2、报考咨询

(1)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31-84011089、84024416,传真号码: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2)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二《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3、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沙县2018年2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附件1-3.xls

1、长沙县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3、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