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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6人公告
2018-02-10 18:0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市校合作办学协议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3月7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选择进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3月8日9:00—3月12日11: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3月12日12时—3月13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6时。

3.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3月14日9:00-3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3月30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辅导员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31日上午09时至11时,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