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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永康市招聘教师64人公告
2018-02-10 18:09: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我市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共64名,具体学科如下:(见附件)

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的只分学科不分学段合并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计算总成绩,而后根据中学教师拟招聘计划,对符合中学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中学教师拟录用对象,其余为小学教师拟录用对象,分学段选岗;如遇拟录用人员少于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中学教师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范围(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具体招聘计划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4.永康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人员限时改报。考试收费标准参照自学考试。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2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K7、K15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其中高校录取后曾转专业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2)往届毕业生: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外地具有正式事业身份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永康生源由本市招生办现场统一确认)。

(4)留学人员以留学的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25%计入笔试成绩;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5%计入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要求: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前教育设笔试合格分。《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淘汰。

2.面试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