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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3-27 22:28: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根据职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实行派遣管理,即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4年3月29日(报考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3月29日之后出生)。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8336571。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承诺书

  4.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