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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武汉音乐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71人公告
2018-02-10 18:06: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

1、教师类岗位。笔试为专业能力测试或教案设计。

2、管理教辅岗位(含辅导员岗位)。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含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其中灯光师岗位的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专业教师岗位和公共课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现场演唱、现场演奏、论文水平评分等;

(2)教学能力:现场教学;

(3)综合素质:围绕招聘岗位回答问题。

钢琴教师、艺术指导教师、演唱(美声)教师、体育教师、英语教师五个岗位分初复试进行。初试为专业能力测试,钢琴及艺术指导岗位按1:2比例进入复试,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进入复试,若未达到1:3的比例,均可进入复试。复试为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教案设计。其他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2、管理教辅类岗位的应聘者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辅导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其他岗位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均可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等。

3、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中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音乐表演类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直接进行面谈考核。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音乐类专业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专业能力成绩60%+教学能力成绩15%+综合素质15%;

2、公共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专业能力成绩40%+教学能力成绩35%+综合素质15%;

3、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具体情况以届时公布的考试内容为准。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体检阶段。由我院人事处统一组织考察合格者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报备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我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凡在公示期及入职后,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招聘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相关说明

本公告由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67726

学院网址:http://www.whcm.edu.cn

电子邮箱:wuyinzhaopin@163.com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原标题: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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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武汉音乐学院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