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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工程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2018-02-10 18:08: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是原联邦德国最早援建我国的四所应用型高校之一,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实施院校之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示范试点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900亩,建有翠柏校区、风华校区和杭州湾校区三个校区,下设10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140人,全日制本科学生13470人。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2月23日9时—2018年2月28日17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进入“考试报名”,选择“宁波工程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3月1日9时—2018年3月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3月3日9时—2018年3月4日17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3月28日9时—2018年3月30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其他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招聘信息栏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