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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省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招聘公告(85人)
2018-01-27 10:36: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2018年海南省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 2月10日,报名地点:在东方市卫生计生委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8号)《海南省事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海南省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琼人社发〔2014〕317号)相关规定,为有效解决我市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急缺的状况,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8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公开招聘,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好、医德好、质量好、服务好、卫生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医疗队伍,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队伍素质,更好服务我市医疗卫生事业。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考核招聘8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人民医院51名、市东方医院19名、市中医院15名(具体岗位祥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市财政差额事业编制。

四、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领导;

(二)具有医学类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且为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年龄为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 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在东方市卫生计生委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电话:25522801)

3.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2)《2018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可网上打印,网址为: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蓝底照片5张。(证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4.相关要求:(1)报名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组织,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将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且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