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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 (含高层次人才)公
2024-05-01 10:5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复审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含评审表)、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诚信承诺书、回避承诺书(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如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如考核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