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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巩义市社会保险局定向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6人公告
2018-01-21 10:37: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我市社会保险局定向选调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选调范围

(一)选调计划:本次共计划为我市社会保险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

(二)选调范围:

(1)巩义市人社局在编在岗人员;

(2)从事新农合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1、2017年1月1日“两保合一”前,从事新农合工作的2009年选聘的新农合监管员;2、2017年1月1日“两保合一”前,借调至新农合从事新农合工作的人员)。

二、选调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综合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巩义市社会保险局定向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可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另附同底版1寸彩照3张。

《巩义市社会保险局定向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名者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窗口

3、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与选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削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

四、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并于2018年1月29日(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点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定于2018年1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www.gyrl.gov.cn)公布。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最后一名)。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计划选调人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着重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选调岗位相适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空缺,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