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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莱阳市招聘高校毕业生136人公告
2018-01-21 10:40: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8年山东省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136名(招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一),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2018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党建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8年 1月21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违纪违法的;

3.2018年7月底前未能同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的;

4.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七)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8:30— 2月1日17: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莱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下载《莱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登记表》及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Jpg、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报名登记表》及照片以“报考职位.姓名”重命名)请于 2018年2月1日17:00前发送到报名邮箱:lyzc2018@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8:30—2月2日17:00

招聘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反馈到考生个人邮箱(默认发送《报名登记表》的邮箱),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一经初审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信息。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月3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党建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党建理论、时政方针和综合写作;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具体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招聘主管机关将在3月10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笔试准考证到考生个人邮箱,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政府公告栏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二),需张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

2.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和就业推荐表;

3.报考党建岗位须提交中共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三),诚信承诺书要求应聘人员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