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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越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招聘3人公告(第一次)
2018-01-18 17:48: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越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是越秀区团委指导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负责越秀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与开展。为了进一步提高越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水平,推动我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发展,越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广纳贤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协会干事(属社会团体聘用人员)3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与要求

1、招聘岗位

项目专员(3名)

2、岗位职责

(1)独立设计、策划青少年工作项目,包装、推广品牌项目;

(2)跟进、落实青少年工作项目实施,协调处理实施相关事宜;

(3)拓展青年志愿者协会业务范围,整合社会资源,提升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质量。

3、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28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强,能够积极主动完成交办的工作;

(3)责任心强, 极富激情,勇于创新,吃苦耐劳,能接受挑战并适应高强度工作压力;

(4)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5)有驾照和社工资格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市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1、专科学历每月3642元起(税前,含五险一金,下同),本科学历每月3942元起,有绩效奖金,女性提供住宿,男性不提供住宿但另外提供300元住房补贴(针对非本市户籍)。

2、员工福利包括培训、年度体检、参加各类交流活动等。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年年假5天。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1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将个人简历(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yuexiutuanwei@163.com。

2、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正式录取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试用期

2018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的,毕业前以实习方式参与工作(实习待遇从优),毕业后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非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和体检的,试用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咨询电话

18826278502 黄先生

原标题:越秀区青年志愿者协会2018年第一次招聘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