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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济宁市曲阜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30人公告
2018-01-18 17:54: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我市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18年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暨高层次人才2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山东省范围内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同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照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对待,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曲阜服务或曲阜生源,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名应聘的,可报考“基层定向”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根据济宁市有关规定,符合曲阜市安置条件(有安置卡)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以及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我市接收条件的,可报考“士兵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根据省和济宁市有关规定,在我市镇街村(居)任支部书记且连续任职满2届的,可报考“支书定向”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使用济宁市统一的报名系统,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曲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qufu.gov.cn:25997/)

咨询电话:4498402(综合)4893311(卫生)4442676(教育)

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点击“曲阜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进入“曲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qufu.gov.cn:25997/)”,也可直接登陆“曲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选择“公开招聘”栏目,点击“2018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

济宁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个人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