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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福利院招聘政府聘员1人公告
2018-01-18 17:54: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增城区社会福利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职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后勤服务类岗位(清洁洗衣工)1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福利事业服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做事认真,责任心强;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男年龄45周岁以下,女年龄40周岁以下;

5、具有民政工作经验优先;

6、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能吃苦耐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考虑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招聘部门认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 1月 26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

3、报名地点: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63号(增城区社会福利院内一楼办公室)。

3、提交资料如下: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学历毕业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交原件;

(4)未婚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街道出具);

(5)报考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我院将对应聘简历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8年1月(具体以通知为准)。

2、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考核;

3、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缺席均当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成绩从高到低选取,按1:1比例的人数进行体检。

(四)体检、考察

1、招考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在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员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员劳动合同。

(六)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事项

(一)体检、公示和招用中有不符合条件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本招聘方案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725631;联系人:刘帅萍。

原标题: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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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社会福利院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福利院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