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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招聘政府雇员2人公告
2018-01-18 09:26: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沙市金融办)是负责全市金融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中级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中级政府雇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长沙市金融办与雇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劳动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解聘。

2、薪酬及福利:中级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5、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金融办中级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同时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如有发表的论文或相关工作业绩的证书、证明也可一并提供)同时上传。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 2018年1月28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2018年1月29日中午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2月1日上午9:00—2018年2月2日下午17:00。

4、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长沙市金融办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金融办公开招聘中级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减少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2月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评考生与金融工作相关的综合文字能力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8年2月7日—2月8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8年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至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18年2月12日(下午13:00-17:00)到市金融办综合处领取查分结果。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果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金融办公开招聘中级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