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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青岛市专用通信局招聘4人公告
2018-01-18 09:30: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因工作急需,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 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截止2018年1月17日);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7日09∶00至1月2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至报名邮箱(邮箱:zytxj2018@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报考岗位:XXX,姓名:XXX”。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包括: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本人的社保缴费明细、《劳动合同》或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年限截止2018年1月17日)。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7日14∶00至1月24日16∶00。

初审内容: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邮件的审核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具有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3日内在青岛市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qdca.gov.cn/)上公布。笔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岛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本人的社保缴费明细、《劳动合同》或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年限截止2018年1月17日)等,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另,提交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集中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力测试。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市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qdca.gov.cn/)公布。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青岛市通信管理局网站。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