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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妇联招聘机关聘员2人公告
2018-01-13 08:50: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满足新形势下区妇联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号)、《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4〕26号)和《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增人社〔2014〕27号),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招聘增城区妇联机关聘员。为切实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以单位盖章出具的证明为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报名时间首日。

6.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广州市增城区妇联聘员,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24日(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30-15:30)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妇联办公室(中山路西角里40号305)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婚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补充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初步资格审核后,由增城区妇联通知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具体电话通知)

2.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至面试日前2个工作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实有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五)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