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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10人公告
2018-01-13 08:27: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省水利厅承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杭州萧山,毗邻钱江世纪城。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8个非教学类岗位共1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非教学岗位)》。

(二)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目录适当从宽的原则把握,自主认定。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应偏好。

4.性别限制。考虑到工作期间要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以及保持辅导员队伍性别比例平衡等因素,辅导员岗位根据性别分别定岗招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晚24: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网址:http://hr.zjtongji.edu.cn:8080/zpNew),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院依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网上发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为准。

资格初审结束后,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资格复审和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笔试之前安排资格复审,向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拟定于1月下旬在学院内举行。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主要包括沟通协调能力、仪容仪表、应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面试合格分数均为60分,单一轮次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笔试、面试各环节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相关办法进行。由我院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进行。学院将视岗位需要安排为期15天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的进一步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业务能力考核组成部分。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本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