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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成都市彭州市招聘专业招商人员60人公告
2018-01-09 11:14: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彭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共彭州市委办公室、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彭州市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招商人数总计不超过6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具有从事过政府机关、园区招商或大型企业招商、投资、营销管理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法受到开除、解聘、辞退等处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至1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资料,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发送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上传一段个人介绍视频(视频格式为MP4,时长90秒以内)。邮箱地址:pzzsdw2017@163.com(邮件“主题”处注明: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个人介绍视频内容,结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择优筛选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通过筛选人员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1月25日9:00至17:00到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7楼)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党代会精神+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精神+彭州市近期发展战略+彭州市概况+招商引资基本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笔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至1:2开考。

5.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1月28日;

3.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笔试人员全部为面试人员;

5.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全部成绩将通过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名单与成绩一并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7天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福利待遇等。根据《中共彭州市委办公室、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次招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