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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大连高新区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24人公告
2018-01-13 08:2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小组依据计划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考生,则采取加试方式计算总成绩。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几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共分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层次,其中考察结果为合格及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本岗位取消。整个考察工作由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七)公示

教育文体局按照考核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局、教育文体局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待拟聘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体检合格、办理报到手续后,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违约,事先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本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六、政策咨询与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4795732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投诉举报:电话:0411-84796271、0411-84796196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请随时关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高新区各类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高新区各类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本招聘公告由大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大连高新区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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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大连高新区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